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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介绍
忙里偷闲走一圈,天气应该好了吧,希望不会太热。 走不动随时下撤,不强求走完全程。
路线:
强度2.5 距离 28公里 爬升1700米
梅窝-大东山-凤凰山-昂坪-大澳
交通:
去程: 自行安排,可在东涌站一起打的到梅窝。
回程:自行安排,可在大澳一起打的到东涌。
时间安排:
5月2日 8:30梅窝码头出发, 计划10小时完成全程, 大约18:30到达大澳。
联系方式:
微信:254232908
手台频率:425.650
QQ群:469950357
装备要求:
手台、头灯、雨衣、登山鞋、登山包、登山杖、护膝、速干衣裤、保暖衣裤、冲锋衣、备用袜子、手套、2-3升水、简易午餐
其中,手台、头灯和雨衣必带,请自觉检查。
路线地势图:
注意:
报名的同学请仔细阅读线路强度,认真评估自己的体力,合理选择活动参加。队员要求:
1.认路;
或 2.会用GPS照着轨迹走;
或 3.能跟上队伍;
或 4.能在手台中问清楚路;
或 5.能自行结伴下撤。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自愿参加”是指参加者应明知参与此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且对危险有清晰的认识,仍自愿参加。自愿方式应包括口头同意或签订声明、合同等书面明示方式,也包括当事人以参加活动的行为而表示的默示方式。
“具有一定风险”是指参与的活动具备相关风险,且该风险是自始客观存在,比如,登山有跌落的风险、海岛游玩存在溺水风险、打篮球存在骨折的风险等。
“文体活动”可包括专业体育运动、非专业体育运动、自助旅游等户外探险活动等。因此如果受害人因为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是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但如果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指超出比赛或活动规则允许的范围造成的损害,或者是不积极履行救助义务等。
报名须知:
1)本活动为非营利性自助户外活动。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仅限同好自愿报名,共同参与。
2)娇气的,事特别多的,没有时间观念及集体观念的请勿报名。
3)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律谢绝未成年人、代替报名及有身体健康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参与。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健康情况,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4)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并且你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
5)参与者应该知道户外活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6)发起人和活动参与人不对任何由户外活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如果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发起人和其他参加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7)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活动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
轨迹列表
- (计划)凤凰径
- 27.86km 11h 54min 55标注点